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东水路76号办公楼修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东水路76号办公楼修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东水路76号办公楼修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二、项目经费
监理项目固定价人民币陆万伍仟元(¥65000元),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工程建设规模:合同包预算人民币2483000元,修缮工程面积约9千平方米。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东水路76号办公楼修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从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作、安全生产控制、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各方等进行工程监理。
4.按照闽价房(2007)273号文件第三点标准下浮约20%计取,本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固定价65000元采购(含税价)。
(二)项目要求:
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的专业验收。
2.其他要求:
(1)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房屋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拟任本项目监理员驻现场人数2人。
(三)时间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工程完成过半支付合同总监理费的50%;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工程资料整理归档、第三方审核部门审定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2.项目服务: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正式验收通过,且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完毕,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采购形式和方法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在现场监督人员和技术监督条件下,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通过摇号抽取1家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无犯罪、违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0年5月15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楼0305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07587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12日